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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2015年04月09日 10:43:18 访问量:1792 作者:卢晨阳

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10部委23号令)、《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泰兴市教育局[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履职尽责,整治隐患,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全面提升我校安全管理的质态。

二、组织机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骏 党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张正元  副校长

    副校长

      员:

    校长办公室主任 

    总务主任

    卢晨阳  安管办主任

    教科室主任     

何虎臣  教导处主任

    党办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电教处副主任     

侯正峰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于志刚  教导处副主任

高胜凤  教导处副主任

    局委派会计

桂亚琴  会计

    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目标及措施

    工作目标:

    “一岗双责”,即教职员工基本的教育教学岗位一个“岗”,“双责”即学校教职员工既要承担教育教学(含后勤、安保等)工作责任,又要承担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这两个“责” 。 通过“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确保校园不发生死亡和集体伤害安全责任事故,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巩固“平安校园”的创建成果。

    工作措施:

    1.实施“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模式。

    2.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所有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者。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4.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安全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治。

    5.严格执行《泰兴市襟江小学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伤害事故。

    6.健全安全档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安全工作职责       

(一)校长(法人代表):钱骏 

    1.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

    2.负责各类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升级等的决策,负责召集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会议。审定批准公布全员“一岗双责”方案;建立并调整完善切合学校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3.负责调研指导、检查监督、部署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4.负责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等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

    5.负责批准实施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必要的经费预算。

    6.组织对学校安全逐级负责制的责任落实,签订责任状,实施并确认考核结果,负责对各安全责任人进行任免和奖惩。

    7.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8.校长对发生的突发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副校长(分管安全后勤工作):张正元

    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解落实上级部署及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校长决策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编制全员“一岗双责”工作方案,修订切合学校实际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细化本校安全工作运行管理的工作机制,检查运行落实情况,并在实际工作中搜集不断修改完善的意见。

    3.负责调研统筹安排,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涉及全校的综合与单项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全校性各项安全工作的总结,接受上级检查指导,做好对全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的初步考核工作。

    5.加强安全与保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完善与升级改造方案,并根据决策意见组织实施,组织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三防”建设管理水平。

    6.定期组织学校职能部门检查校内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检查整改结果,并视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7.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8.建设“平安校园”,努力构建特色校园文化。

    9.参与或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指挥,伤害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0.对学校安全承担直接管理工作责任。     

(三)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蒋静

    1.协助组长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责。

    2.要定期组织学校职能部门检查校区内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检查整改结果,并视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3.负责学校学生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制定,以及信息传递工作。

    4.做好日常值班巡视以及教师课间值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四)工会主席:张正元   

      副 主 席: 沙军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工会及工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关爱教职工,对发生重大变故的家庭,及时慰问,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教职工的矛盾化解、信访等维稳工作。

    4.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学校安全工作献计献策。

    5.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理赔工作。  

(五)校长办公室主任:殷娟

副主任:徐涛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全局出发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关系。

    2.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好人员安排和疏散、安抚、救援等工作。

    3.加强与工商、城管、交通、公安、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4.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含综合实践活动)的安全组织工作: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5.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按有关申报程序经批准方可,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与指导。

(六)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卢晨阳

    1.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做好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全面掌握本校安全管理工作质态,对本校安管工作的基础信息全面掌握,情况明,底数清。

    3.起草全员“一岗双责”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安管办提交会议审议决定事项材料和依据,报分管校长、校长审定;按照决策意见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具体处室与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4.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岗位履职情况的检查、指导、记载、考核,负责按时准确上报安管工作信息。

    5.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建立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档案。

    6.参与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及校内外涉校涉生各类伤害事故(件),编制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七)少先队大队部:侯正峰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结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的安全教育,把对学生的安全行为检查纳入学校的一日查内容,借助于日常行为检查,促进学生安全行为的养成;

    3.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协助体育组统一指挥,保证纪律,指导各班学生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因拥挤而发生学生踩踏事故;负责学生上、放学安全,指导值勤学生和大队部工作,落实措施,确保工作有序;

    4.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自救自护的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5.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及时排查学生在校学习和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负责处理学生在课间的安全纠纷。

    6.协助负责学生社会实践等外出活动的安全指导、管理、督查工作。

(八)总务处主任:顾峰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建筑物、构造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2.负责对图书室、实验室、南校食堂、学生宿舍、卫生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考核。

    3.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实验室(特别是科学实验室)危险品的保管与使用安全。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充分、到位。

    5.协助校区主任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老师对照“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每月对校区安全全面排摸,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每月的安全检查做好详细记载,书面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报教育局校管办。

(九)教导处主任:何虎臣  

        主  任:于志刚、高胜凤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日常安全,合理预见、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

    2.负责组织排查跟教学有关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3. 负责学生体育测试、 劳动技术测试、外出劳技课等校内外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抓好教师教学行为过程中的安全教育。确保教学活动的各项安全,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校区主任汇报并协助处理。

    5.协助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放生后的紧急救援工作。

(十)教科室主任:徐军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把“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作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方面的案例研究沙龙活动,提高教职工安全管理水平。

    2.邀请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

    3.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十一)体育组:凌小茂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严格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2.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注,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

    3.负责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4.定期组织相关老师对校内体育设施、设备,音乐功能室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5.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三课” 活动中的安全工作,抓好体育课、音乐课教师组织教学的培训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6.加强节假日或双休日操场安全管理工作。

    7.抓好师生校内外各项演出活动的组织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电教处  副主任:殷斌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管理好学校电教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整改。

    2.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

    3.定期对教师进行电教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技防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使用的培训工作。

    4.按规定在微机房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触电、防火、防盗措施。

(十三)年级组长:

    1.年级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年级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充分利用每天的例会,组织组内教师讨论、交流安全管理难题,每天都要组织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对班级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整治。

    3.每周汇总各班日安全检查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4.定期了解本年级组的安全教育情况,召开班主任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增强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

    5.协助学校做好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督查班主任安全教育日(每周星期二晨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十四)班主任:

    1.认真落实相关教育教学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配合学校做好班级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安全思想工作,充分利用晨会课和班队活动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让学生掌握基本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工作记录。

    3.严格执行《泰兴市襟江小学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特别是课间活动的安全。负责处理班级发生的偶发事件。

    4.协助学校搞好安全演练活动。

    5.对班级特殊学生要加强管理和教育,配合家长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前,班主任做好专项安全教育工作。

    7. 加强自律自护教育,杜绝学生与社会不良少年接触、交往,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抵制网络诱惑,增强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

    8.妥善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产生的矛盾纠纷。

    9.学生因事离校时,班主任应开具离校门条。

    10负责教室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11.做好晨、午检和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

    13.承担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的一切职责。

(十五)教职员工:

教职员工日常工作责任

1.所有科任老师为课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所有任课老师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安全。不伤害学生,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尽保护与教育的责任;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妥善处理学生间的矛盾。对突发疾病学生要组织送医救助,并报告学校联系家长,对缺课未到学生要在第一时间(最迟为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时)发现,报告学校联系家长。

   3.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协助班主任做好校内外集会或活动的安全工作。要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4.在功能室上课的老师,按学校规定,做好学生往返的安全教育工作;科学课老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5.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

    6.对任教班级教室、实验室等校舍、设备设施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发现,采取必要防范处置措施,立即报告安管办或校内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对发现的校内公共部位的其他安全隐患应主动向相关责任部门报告与反映。

    7.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接受考评。

教职员工在面对各类突发伤害事件发生时的责任

    1.在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突发事件发生(尤其是校内及校园周边)后,全校教职员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临阵退却,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学校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在学校及周边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十六)值日老师:

    1.行政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认真做好校园安全情况记载。

    2.课间值日老师佩戴好值日标志,按规定准时到岗值日,督促学生文明活动,处理偶发事件。

    3.学生上、放学时段,值日老师按学校规定佩戴好值日标志,提前十分钟到达校门口,协助门卫维护治安秩序和巡查,组织学生有序进出校园。

(十七)学生:

    1.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否则造成的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要及时告知学校或班主任。

(十八)门卫人员:

    1.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门卫台账资料。

    2.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人校园。

    3.平时学生入学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进校,必须填写会客单,离校时验收会客单;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的,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离校。

    4.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室。

    5.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

    6.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7.校园及周边巡查,案件查处。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8.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如: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

五、责任追究

    “一岗双责”制实施过程中,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将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奖惩占绩效总分的10%,如果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履职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奖惩兑现,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确保“一岗双责”制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泰兴市襟江小学佳源分校

                                           0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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